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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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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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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省 院校代码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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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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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院校招生 管理机构 |
1、学校成立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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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层次 |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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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制 |
最短学制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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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考条件 |
具有高中学历(含职高、普高、中专、技校)或同等学力的应、历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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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专业 |
理工类:建筑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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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学形式 |
非脱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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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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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
学生毕业后颁发具有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鉴教育部监制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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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习地点 |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教学点名称:浙建院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教学点;教学点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苏孟乡淳和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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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计划、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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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入学复查 |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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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学费 |
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的标准,28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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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
1.学校网址:www.zjjs.edu.cn 2.联系电话:0571-88055859 3.联系地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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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附则 |
本章程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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