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继续教育部   点击数:8368   日期:2021-03-26   字体:【

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5号)文件精神,为使一级建造师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计划于2021320日启动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学员在线学习测试合格后打印的培训证明、学时清单,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应于20216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2、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二、网络继续教育缴费、学习流程

登录浙江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https://www.zjjsrc.cn),点击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进行报名学习。

1、报名学习流程:

1)学员注册→个人账号登录→选择专业→购买课程→在线支付、在线申领电子发票→课程学习→在线测试→打印培训证明、学时清单

2)企业注册(暂时未开通,420日开通注册)→企业账号登录→选择添加本企业学员(学员需自行注册学习账号)→统一交费→通知学员注册账号,上线学习

2、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具体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收费标准为720/12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增加专业收费标准为360/60学时。

四、咨询电话

1、平台客服电话: 400-010-0678

2、缴费咨询电话: 0571-810238950571-89962061

 

附件:1、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2、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学时清单式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10311

 

附件: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Copyright?2014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26号

浙ICP备11036366号